道路系统规划

jerlos 发表于 2007-12-13 13:07:32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道路系统规划
设计原则
1)结合地形、气候、用地规模、规划结构、周边条件、居民出行特征,规划设计经济、便捷的道路系统和断面形式;
2)居住区道路设计注意“通而不畅”,避免往返迂回的同时减少外部人员与车辆的穿越;
3)道路分级设置,满足不同要求;
4)满足日常需要的基础上,注意特殊车辆出入的需要;
5)道路走向布局注意日照、通风条件;       
6)满足地下管线埋设的要求;
7)保证消防、救护和工程抢险等特殊需要;
8)旧区改造中注意结合原有设施,并为建筑、绿地布置创造良好条件;
9)路网设计结合各种设施的布局要求;
10)道路设计有利于编号、寻访、识别
设计规定
1)居住(小)区在城市交通性干道上的出口,设置间距在150米以上,与道路交角不小于75度;
2)无障碍设计
3)区内尽端式车道长度不超过120米,尽端设12 x12米的回车场;
4)当道路坡度大于8%,应辅以台阶解决竖向交通;
5)适当的停车场地;
6)纵坡设计要求;
7)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50米时,应设不小于4x4米的消防车通道。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米时,应在底层加设步行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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