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达斯中自重、恒荷载工况的应用问题

hfyb0001 发表于 2013-4-17 10: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正常定义主梁自重的时候是在“静力荷载工况”下定义"自重"在类型中的“施工阶段荷载”的工况,如果定义类型为“恒荷载”则主梁自重在施工阶段和成桥后运营阶段会同时计入自重荷载。
问题:当添加过桥恒荷载时,例如过桥管线、市政照明设施等,是否可以按照下图中输入,还是有别的输入方法,请大家不吝赐教!
未命名.jpg
精彩评论倒序浏览

1.3万查看3评论

midas_zf 发表于 2013-4-17 14:46:21
楼上可以这样理解:
1.重复计入的原因:除了施工阶段荷载所有荷载,程序都会在使用阶段添加。此处的使用阶段可以理解为最后一个施工阶段形成的最终模型。所以您一旦定义了恒荷载后,程序会在使用阶段添加这个荷载。如果用户将恒荷载在施工阶段也添加了。那么程序就会计入两次。
2.理解了上述原理:如果您所说的那些过桥荷载在施工阶段作用到桥上可以施工阶段添加,这是定义为施工阶段荷载,如果你想加的荷载是建成后添加的荷载,可以按刚才方法最后一个施工阶段添加,依然定义为施工阶段荷载。原则上可以按恒荷载定义,程序也是会在施工阶段添加的,但是个人不建议这么做。一般咱们考虑使用阶段荷载都是汽车温度沉降等。
举报 回复
insect 发表于 2013-4-22 22:41:28
按楼主的意思,可以在全部施工结束后,再添加建立一个施工阶段,该阶段只激活过桥管线、市政照明设施等荷载
举报 回复
wuxf@midas 发表于 2013-4-23 10:45:48
个人建议如果不利于程序自动荷载组合功能的话,各种荷载都按实际类型定义即可。比如恒载类型的荷载(自重及其它)就是恒载。这样就不会出现理解上的混淆,只需注意,按各种状态手动组合。不需定义为施工阶段荷载。
举报 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QQ:56984982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电话:13527553862
    站务咨询群桥头堡站务咨询桥梁专业交流群:
    中国桥梁专业领袖群
    工作时间
    8:00-18:00